書畫鑒定歷來是一種依靠經驗的“眼學”,但是隨著當代書畫市場的大規模興起,傳統的鑒定方法似乎有些失效——哪怕是一群權威專家共同認定的真跡,如果畫家本人高喊一聲:“這不是我畫的”,市場信心也會隨之動搖。在當今的市場上,畫家的類似做法屢見不鮮。創作者、經營者、鑒定者都已不再權威,傳統鑒定方法鎮不住今天的市場了嗎?前不久,一位一直力主通過專業保真機構解決當代書畫真偽鑒定問題的業內人士提出觀點:就目前書畫市場現狀而言傳統鑒定方式等于零從法律層面看,目前的書畫鑒定沒有法律效力。

到個別鑒定機構,你出錢少可能告訴你是假的,而出錢多就可能開出真跡鑒定證書。而一件作品,即使由多位權威專家鑒定為真跡,畫家本人一句“我沒畫過”就讓作品失去了價值。畫家的否認成為隨時將鑒定結果清零的“必殺技”。在書畫界出現過多次關于一件作品認定發生爭議的情況,也有過花上千萬元買到一件作品后遭畫家本人否認的事情。這樣的事情一旦發生,受損失的就只能是收藏家。雖然不能簡單否定傳統鑒定的作用,但是目前突出的問題是:收藏市場對于打假比較曖昧,有的觀點就認為書畫市場不應該打假,認為這是書畫市場的傳統。

實際上,古代的中國并沒有真正意義的書畫市場,書畫也不是一般大眾所能接觸的。古時的仿,更多的是出于喜歡,是愛好,并不是為了賣錢。而現在的書畫造假目的十分明確,就是要到市場上去混水摸魚牟利的。時代不同了,收藏與市場的要求也不同了,因此打假是必然要求。打假的結果是使市場規范,收藏者受到保護,國家增加稅收,藝術家素養得到提升…肯定是件好事,而傳統鑒定方法顯然滯后于新的市場要求。現在有人說“對當代書畫來說,傳統鑒定方式等于零”是有一定的道理,因為中國古代書畫研究所面對的畫家是經過歷史很長時間的篩選和沉淀下來的,也就幾百位,而大量當代畫家正處在創作期,面對這樣龐大的群體用傳統方法進行真偽鑒定確實比較困難。

不過這個觀點也不算太新鮮,吳冠中、韓美林都有過“筆墨等于零”的說法,這樣的說法是基于技術上的,同時說明藝術發展有它不斷變化的一面。但是,因為這種變化否定傳統鑒定方式也不足取,比如說對于傳統技法的中國書畫,你通過看筆墨功力是可以做出鑒定的,對于一般收藏,這種鑒定比較符合審美習慣,也比較有效。

為什么傳統鑒定方式對于中國書畫市場失效了呢?究其根本是書畫市場無人負責國外的畫廊以及拍賣行也存在真偽的猜測,但當出現假畫的時候往往可以通過退換解決。就國內傳統的書畫鑒定狀況看:業內比較迷信權威,可是,當不斷發生專家們為某一件作品真偽爭論不下的時候,很多人認為,權威都解決不了問題,這個問題可能就解決不了了。實際上,大家沒有想過,什么才是真正的權威?目前有些所謂權威機構的鑒定結果也經不住推敲,一旦對簿公堂就很難成為法律證據,因此不能適應當代書畫市場的發展。

有人認為:傳統鑒定方式失效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首先是法律缺失。迄今為止,沒有法律法規為藝術品打假提供有效的手段。其次是人才匱乏。在沒有法律支撐的前提下,有了鑒定要求就只有去找行業內大家比較公認的具備鑒定水平的人,而這樣的人屈指可數。盡管目前一些院校當中,也開設了書畫鑒定專業,但是,藝術院校出來的人也很少能投入到鑒定實踐當中。如果從市場看,你還會發現另外更為“有趣”的現象。盡管我們說,有藏家會因為買到假畫而受到損失,但相對而言,這部分的人還是少數,大多數情況還是買畫的人“知假買假”。
市場上每一個畫家的作品都有著基本的行情,當一個人在拍賣場上舉起牌子買一件明顯低于市場行情的畫,他能不知道這畫是假的嗎?至于畫廊、拍賣行、鑒定機構等也都有各自的情況。書畫市場需要三方合力共同作用有專業人士指出:規范市場其一是:要有一個能夠實現當代書畫鑒定、保真任務的權威機構,它應該具有兩個基本的特征,第一是能夠為自己的鑒定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是擁有科學的經得住推敲的鑒定方式。其二希望國家逐步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逐步完善這個市場。就目前的市場情況看:一些畫家表面通過在畫廊經營自己的作品,實則利用畫廊標一個很高的價錢為自己提高身價,同時私下里卻用較低的價格吸引成交,畫廊淪為畫家的幌子;
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希望正規運作的畫家渴望打假,但其個人能力又不足以應付。其實,對于當代書畫鑒定來說,基本上就是一個建立數據庫的概念,從法律層面確認有鑒定資質的部門、從業人員,用協議的方式通過收取費用并承擔責任來規范運作。其三作為藏家,面對復雜的市場情況,一方面要關注民間機構的發展;
另一方面,要從自身做起。因為對藏家,其根本性的兩條經驗已被無數收藏實踐所證明:一是要長本事;二是別掉進錢眼兒里。沒有這樣的心態也不能成為真正的收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