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獲悉,曹操高陵2016~2017年度考古發掘,全面揭露了高陵陵園的主要結構,考古人員認定,曹操高陵并非“不封不樹”,而是肯定存在地面建筑,不過后世曾存在“毀陵”行為,致使地面建筑蕩然無存。曹操高陵主要包括5個部分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為配合高陵保護展示工程建設,經國家文物局批準,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曹操高陵管理委員會等單位聯合對位于安陽西高穴的曹操高陵陵園及建筑遺跡進行了發掘。

2016~2017年度考古發掘全面揭露了高陵陵園的主要結構,包括內外夯土基槽、神道、東部建筑和南部建筑等5個部分。考古表明,在高陵陵墓主體2號墓的周圍,平行環繞內外兩圈夯土基槽,其中東、西、南三面保存完好,西面被取土坑破壞無存。內外基槽寬度均為2.8~2.9米,內圈基槽直壁平底,現存深度0.5米,填土為夯土;外圈基槽弧壁圜底,現存深度1.8~2.2米,填土也有明顯夯打跡象。根據內外基槽的形狀、結構及填土特征判斷,內圈基槽應為陵園垣墻基槽,外圍基槽應為垣墻外壕溝。

內外基槽東門南北側各有一列9個方形柱礎自西向東延伸。從布局和尺寸看,這些柱礎不屬于東部建筑柱網,而是將建筑分成南北兩區,且兩列柱礎向東延伸形成一條通道。這一通道位于墓前地面上,與墓道位置相對應,根據上述特征判斷此處應為高陵神道。神道兩側的柱礎表明原來可能有立柱之類的建筑,柱子的材質和具體形態目前已無法得知。
陵園東部及南部建筑均只存柱礎,柱礎內填土為黃褐土夾雜褐色土塊混合而成的花土,有明顯夯層,厚度在0.15米左右。南部建筑的夯土柱礎中部有柱洞,柱洞形狀為圓形或者橢圓形,填土多為黃灰土,結構疏松,內含有炭屑等,少部分發現有殘破的板瓦及筒瓦碎片,未發現柱礎石或者柱子殘留。同時建筑內外均未發現同時期的活動面或者相關遺跡。陵墓地面并非完全“不封不樹”專家認為,本次考古發掘揭露的遺跡確認了高陵陵園及相關建筑遺跡的存在,并且可能是內墻外壕的結構。
這些建筑遺跡的發現也說明高陵并非如文獻記載的完全“不封不樹”,而是肯定有地面建筑。陵園壕溝南北寬93.4米,東西殘長70米,基槽寬度都在3米左右,說明陵園整體規模不大。這種規模與洛陽的東漢帝陵陵園遺址相比明顯較小,說明陵園在當時顯然不是按照帝王的規格修建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發現并認定的東漢諸侯王墓葬中,都未發現陵園遺跡,相比之下,高陵有墓園建筑的情況就顯得比較特殊,這可能與墓主曹操在東漢晚期的特殊地位有關。本次考古發掘確認了2號墓即高陵陵墓位于陵園中心位置。
同時,在發掘過程中確認北墻西端打破1號墓坑北邊,說明1號墓的年代要早于陵園整體,這排除了1號墓與2號墓的同時性。“毀陵”可能是曹操兒子干的此次考古發掘證實了“毀陵”行為的存在。整個陵園揭露的垣墻和相關建筑都只剩基槽和柱礎部分,地面以上部分全部無存,且基槽和柱礎表面都比較平整。
基槽及柱礎附近也未發現建筑廢棄堆積如夯土塊或者磚瓦等建筑遺物;柱洞中的基礎石和柱子全部無存,柱洞邊緣形成長橢圓形外擴的坑,可能是開挖取走柱子所留。陵園內部出土遺物極少,僅發現一塊較大的板瓦殘片,其余少量建筑構件如筒瓦板瓦碎片,發現在南部壕溝附近。考古發現的漢代陵園建筑如漢杜陵陵園、永城西漢梁王陵寢等都存在大量建筑廢棄堆積,高陵陵園的這種現象相比之下顯得比較特殊。專家推測,這種現象反映了陵園并非自然廢棄或者報復性毀棄,可能與曹丕的“毀陵”活動有關。
《晉書·禮志中》記載黃初三年曹丕下詔要求“高陵上殿屋皆毀壞”,目的是“以從先帝儉德之志”。出于對其父曹操的尊重,不大可能在“毀陵”之后留下大片殘垣斷壁,應當會進行清理活動。高陵陵園發現的這種所有建筑只剩基礎以下部分,并且幾乎無建筑廢棄堆積的現象正符合這種特征。同時,陵園壕溝內填土大部分也是經過仔細夯打,尤其是北部及東部壕溝十分明顯,顯然不是自然廢棄形成的堆積,與曹丕主導的這種性質比較特殊的“毀陵”行為也是吻合的。